記賬憑證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后填制的會計憑證。記賬憑證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記賬憑證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一、按照經紀業務分:
1、專用記賬憑證:
是用來專門記錄某一類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還可以分為: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帳憑證;
a、收款憑證:用于記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會計憑證,是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明細賬、總長的依據;
b、付款憑證:用于記錄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根據有關現金和銀行存款支付業務的原始憑證填制,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明細賬、總賬的依據;
c、轉賬憑證:用于記錄不涉及庫存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是登記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的依據;
2、通用記賬憑證:
用來記錄各種經濟業務的記賬憑證;
二、按照會計科目分類:
1、復式記賬憑證:
將每一筆經濟業務事項涉及倒的全部會計科目和發生額均在同一張記賬憑證中反應的一種憑證;
2、單式記賬憑證:
將每一張記賬憑證只填列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一個會計科目以及金額的記賬憑證;
三、按照是否匯總分類:
1、匯總記賬憑證:
根據同類記賬憑證定期加以匯總而重新編制的記賬憑證;
2、非匯總記賬憑證:
沒有經過匯總的記賬憑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通用記賬憑證);
四、按照用途分類:
1、分錄記賬憑證:載明會計科目、機長方向和金額憑證;
2、匯總記賬憑證:進一步匯總而編制的用來登記總賬的記賬憑證;
3、聯合記賬憑證:既有原始憑證又具有記賬憑證內容的憑證;
按照不同的分類方法具有以上多重記賬憑證,記賬憑證是公司做賬的基礎,記賬憑證是對原始憑證進行分類、整理,記賬憑證具有以下內容:
(1)、記賬憑證名稱;
(2)、填制記賬憑證日期;
(3)、記賬憑證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設計的會計科目以及記賬方向;
(6)、經濟業務事項金額;
(7)、記賬標記;
(8)、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9)、會計主管、記賬、審核、出納、制單等有感人員的簽字;
中記賬憑證設計步驟:
一、確定使用記賬憑證的種類:
需要根據事前調查的內容和已設計的會計賬務處理程序以及企業活動的特點來決定;
二、原始憑證代替憑證,只要確定了選用記賬憑證的種類,記賬憑證用途隨之確定;
三、根據記賬憑證種類和用途,分別繪制憑證樣式,確定記賬憑證內容、格式、規模;
四、記賬憑證應定期裝訂成冊,有專人保管,期限屆滿再按照程序銷毀;
春天財務代理記賬人員在設計記賬憑證時還注意以下問題:
1、記賬憑證能在記賬工作中起到分錄指示作用,借貸雙方科目欄次清晰醒目,簡單明了;
2、需要反映出填制、審核、主管等不同崗位人員的簽章,可以減少作弊、保證經紀業務和會計工作合法性;
3、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作為書面依據,記賬憑證中應有所附原始憑證數量;
4、記賬憑證的設計應貫徹《會計法》和《企業會計準則》,全部采用借貸復式記賬法;
5、記賬憑證中企業盡可以采用國家部門統一印制的記賬憑證;